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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App Inventor 应用开发全国中学生挑战赛

发布:孙沅 来源:信息技术 日期:2016-05-03 人气:

2015年 App Inventor 应用开发全国中学生挑战赛规则(“挑战赛规则”)

                                                     ——参加本次挑战赛即构成您接受本挑战赛规则
 
         2015年 App Inventor 应用开发全国中学生挑战赛(下称“挑战赛”)旨在培养中学生的计算思维能力,鼓励中学生创新和动手实践。参赛者需在App Inventor(App Inventor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开发,是一款免费的在线开发Android应用的工具)平台上开发Android应用程序。评委将根据本挑战赛规则选出获奖作品。以下是完整的详细信息

 

解释

 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在本比赛规则中,下列用语具有以下涵义:
 ●  “挑战赛” 指“2015年 App Inventor 应用开发全国中学生挑战赛”;
 ●  “参赛者” 指满足参赛条款所规定的参赛资格标准并提交参赛方案的参赛个人或团队;
 ●  “参赛方案” 指由参赛者通过各种形式或格式向挑战赛提交的、与挑战赛有关的所有信息、作品和/或材料;
 ●  挑战赛官方主页: http://app.gzjkw.net/GAIC2015/;
 ●  “奖励” 指根据本挑战赛规则给予参赛者的奖励,具体情况详见挑战赛官方主页,此页面可能会不时调整;
 ●  “挑战赛评委” 指在挑战赛各个阶段评选参赛方案和选拔参赛者的全体评审人员;
 ●  “中国”在本挑战赛规则中仅指中国大陆地区,就本挑战赛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1. 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您必须同意遵守本挑战赛规则,才可参加挑战赛。因此,请在报名参加挑战赛前阅读本挑战赛规则,确保了解并同意本挑战赛规则。您同意,报名参加即表示同意本挑战规则。如果您不同意本挑战赛规则,将无法报名参赛,也无资格获取本挑战赛规则中所述的奖励。

 2. 参赛资格: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参加挑战赛:
 1)  在挑战赛提交截止日当天(2015年10月15日)须是中国大陆全日制在校小学五~六年级或初中生或者普通高中生;参赛者需是中国公民,在中国居住;小学五~六年级和在校初中生纳入初中 组;在校高中生为高中组;
 2)  个人或团队(团队人数不可超过两人)均可参加挑战赛,每人限参加一个团队(即个人参赛后不可再与他人组队参赛,或个人参加一个团队后不可再参加另一团队),若组队参赛,参赛者需在统一组别(初中组或者高中组)且在同一省份,不得跨组别、跨省份组队。
3)  参赛者仅可提交一个参赛方案
4)  参赛者必须获得家长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才能参加本次挑战赛;
5)  参赛方案须使用MIT App Inventor 2 工具开发,且能在Android平台上正常运行;
6)  挑战赛设有评审环节,参赛者同意并保证提交的参赛方案能够被挑战赛评委免费
7)  为挑战赛提交服务的华南理工大学的教师及其家属不得参赛;
8)  挑战赛支持单位的雇员及其家属不得参赛。
 
3. 挑战赛时间安排:挑战赛从北京时间2015 年 6月 10日00:00分开始,至北京时间 2015 年 12 月 31 日23:59分结束(下称“挑战赛期间”)。以下截止日期均以当日北京时间23:59分为准
初赛 6月10日~10月15日 报名、提交参赛方案
  10月底/11月初 公布晋级决赛名单
 决赛 11月底/12月初 决赛现场评比,同时完成颁奖典礼
 
4. 参赛方法:如要参加挑战赛,请在挑战赛期间访问挑战赛官方主页,根据挑战赛官方主页指示(1)报名、(2)提交参赛方案。参赛方案必须满足下述“参赛方案要求”。
1)  报名:
请在报名页面,按照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如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用参赛邮箱登录报名,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邮箱,即可修改报名信息。
2)  提交参赛方案:
需提交的内容包括:
a)  从App Inventor 2导出的参赛方案(命名方式:初中组/高中组_参赛方案名称_参赛邮箱.aia)
b)  参赛方案所有代码截屏
c)  参赛方案的1张关键截屏
d)  程序介绍,含项目文字介绍、设计理念、应用背景、程序设计框架、应用成果展现等
所有参赛方案必须在 2015 年 10 月 15 日北京时间23:59 时之前收到。所有参赛方案视为是报名时提交电子邮件地址的授权账户持有人所作,获奖候选人可能会被要求出示证据证明其是相关电子邮件地址的授权账户持有人。“授权账户持有人”指获得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线服务提供商或负责分配相关域名电子邮件地址的其他组织分配的电子邮件地址的自然人。
 
5. 参赛方案要求。参赛方案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1)  基于MIT App Inventor 2(http://ai2.appinventor.mit.edu/)或者http://app.gzjkw.net/ 平台开发的Android应用程序;
2)  提交的aia格式的项目可以在App Inventor 2平台被正常导入,并生成可运行的apk程序;
3)  若参赛方案需要登录,请在程序简介中提供测试帐号和密码;
4)  若参赛方案需要Android平台以外的设备来完成安装、测试,请自行提供相关设备,并保证在挑战赛期间参赛方案可用,如开启服务器之类;
 
以下情况自动免除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1)  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2)  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3)  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  提交的内容不健康、淫秽、色情或毁谤挑战赛组委会或任何第三方;
5)  提交的参赛方案在Android上不能正常运行。
6)  提交其他挑战赛组委会认为不适当的内容。
 
6.  评审:每件参赛方案将由挑战赛评委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将基于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  创新性(30%):独特的设计理念;新颖的程序执行等
2)  用户体验(40%):设计/程序的用户界面精致、美观;用户界面 易懂,使用起来简便直观;使用程序中给用户带来愉悦;给用户的生活带来便利等
3)  技术复杂性(30%):设计/程序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等
 
7.  奖励设置:
1)  初中组(2015年10月15日当日是全日制在校初中生,小学五年级~六年级纳入初中组):
○  特等奖(1 名):获奖学生获得一部Android智能手机,获奖学生所在学校获赠书籍 100本
○  一等奖(2 名):获奖学生获得一部Android平板电脑,获奖学生所在学校获赠书籍 50本
○  二等奖(7 名):获奖学生获得一个电子阅读器
○  三等奖(30 名):获奖学生获得一个U盘
○  参与奖(按提交要求成功提交 App Inventor应用程序):Android 纪念品
○  优秀组织奖:针对参赛者指导老师的奖项,获奖教师可获得奖牌一枚
2)  高中组(2015年10月15日当日是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
○  特等奖(1 名):获奖学生获得一部Android智能手机,获奖学生所在学校获赠书籍 100本
○  一等奖(2 名):获奖学生获得一部Android平板电脑,获奖学生所在学校获赠书籍 50本
○  二等奖(7 名):获奖学生获得一个电子阅读器
○  三等奖(30 名):获奖学生获得一个U盘
○  参与奖(按提交要求成功提交 App Inventor应用程序):Android 纪念品
○  优秀组织奖:针对参赛者指导老师的奖项,获奖教师可获得奖牌一枚
3)  初中组前10名和高中组前10名晋级全国总决赛现场评比,若晋级团队是两人组队的情况,我们仅负担其中一位同学及其一方家长参加总决赛现场评比的差旅费用。
奖励说明:
1)  奖品分配:若获奖团队由个人组成,则该同学获得1部Android手机;若获奖团队由多人(至多2人)组成,则每位队员获得1部Android手机; Android平板电脑、移动硬盘、U盘和Android纪念品的分配方式类同(获赠书籍的分配方式除外)
2)  奖品价值说明:
a)  Android智能手机价值不超过5000元(含个税)
b)  Android平板电脑价值不超过2500元(含个税)
c)  电子阅读器价值不超过1200元(含个税)
d)  U盘价值不超过100元(含个税)
3)  除优秀组织奖外,以上奖品将仅颁发给获奖学生(不颁发给指导老师);获奖学生(参与奖除外)的指导老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和挑战赛纪念品(不累计);获得参与奖学生的指导老师将获得挑战赛纪念品(不累计)。
 
8.  税务:获奖者在得到奖励前,必须按照挑战赛组委会有关的明确规定的要求提交所有相关文件,从而使挑战赛组委会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税务报告、纳税及代扣代缴税款的要求。除按规定应由挑战赛组委会代扣的税款外,对于与奖励有关的其他税款均由获奖者自行承担。若获奖者未能提供要求的文件或未遵守相关法律,挑战赛组委会有权没收其奖励,并按其酌情权自行决定选择将该奖励授予其他参赛者。
 
9. 知识产权:参赛者对其所提交的参赛方案继续持有提交前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及在任何时候对参赛方案进行商业发行的权利。
 
10. 隐私权:参赛者承认并同意,挑战赛组委会可收集、存储、分享并使用其在注册和挑战赛过程中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等。
参赛者同意参赛者的信息可能会分享给挑战赛支持单位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用于发放奖励等目的。
参赛者有权通过向挑战赛组委会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appinventor@gzedu.gov.cn)的方式,要求获取、审阅、修正或删除挑战赛组委会持有的任何与挑战赛相关的个人信息。
 
11. 公开宣传。除非法律禁止,接受奖励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挑战赛组委会为广告和推广目的使用其姓名和/或肖像和参赛方案,无需额外补偿。
 
12. 保证和免责:参赛者保证,其参赛方案系其原创作品,因此,参赛者是所提交参赛方案的唯一独占所有人和权利拥有人,参赛者有权向挑战赛提交该参赛方案并授予所有必要的许可。每位参赛者同意不提交存在以下情况的参赛方案:
1)  侵犯第三方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工业产权、个人或著作人身权或任何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隐私权、公开宣传或保密义务;或
2)  违反适用法律。
 
13. 互联网:对于因挑战赛网站全面故障,或因系统错误、故障、不完整或遭篡改或其他通信传输故障、任何硬件或软件故障、网络连接中断或无法连接、打字排版错误或系统/人为错误和故障、任何电话网络或线路、线缆连接、卫星传输、服务器或供应商的技术故障或电脑设备、网络或挑战赛网站流量堵塞而造成的移动应用程序迟交、遗失、损坏、误传、缺损、模糊不清、无法传输或损毁,或因上述多种原因,包括其他电信、线缆、数字或卫星故障而导致参赛者无法参赛,挑战赛机构概不负责。
 
14. 取消、改期或取消资格的权利:挑战赛如果因任何原因无法如期举行(包括遭计算机病毒感染、系统缺陷、遭受篡改、未经授权入侵、欺诈、技术故障或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挑战赛的管理、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或适当进行的各种原因),挑战赛组委会保留其自由决定取消、终止、更改或暂停挑战赛的权利。
 
15. 司法程序:本挑战赛规则受中国法律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并排除所有与之冲突的法律的适用。
 
16. 挑战赛获奖者名单:挑战赛获奖者的名单将于 2015 年 11月(暂定)在挑战赛官方主页上公布。
 
17. 其他:挑战赛组委会保留对挑战赛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