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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凤凰县:浅析责任督学队伍建设

发布:教育督导室 来源:未知 日期:2019-07-01 人气:

【摘 要】本文试图通过对凤凰县责任督学队伍存在问题的梳理,提出责任督学队伍建设的策略,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责任督学 队伍 建设

 

随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对责任督学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责任督学必须有较强的理论基础、政策基础和与时俱进的教育督导理念以及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只有这样,我们的责任督学才能有效地对学校的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进行监督和指导。

我们凤凰县于2015年建立了6个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配备了2名责任督学,负责所辖片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育督导工作。3年来,我县责任区督学坚持以“监督指导服务,评价导向激励”为工作目标,深入责任区学校听课、调研、监督与指导。每个片区的督学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实现了区域内教育督导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为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快速发展。但是我县的责任督学队伍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我县责任督学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我县的责任督学的专业的水平很低

我们6个片区的12名督学,其中只有2名督学是从事过初中教学的教师,其余10名都是从事小学教学的教师。当今县级教育督导的范围是“中等以下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教学机构”。因此,他们靠自己的专业水平进行督导是不能满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他们在开展督导工作过程中受到专业水平的限制,很难对初中学校的教育教学进行督导,不能指导初中的课堂教学工作,也不能对每个学科进行有效的指导,只能停留在对学校管理的层面上,就很难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

(二)我县的责任督学的工作繁重

每个片区的督学要负责片区内所有的乡镇和全部学校,工作任务线长面广量大,但是他们都是兼职督学,不能实现专职,并且兼职太多。12个督学中没有1个是专职督学,有的督学不光担任学校行政职务,还担任教学任务;有的督学不仅担任教学任务,还担任班主任工作。但是,《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第六条“ 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因此,每月要求他们进行经常性督导有一定的困难。他们只是应付性地开展督导工作,工作效果肯定不够理想。

 (三)我县的责任督学的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我县责任区督学每月要深入所辖的学校、幼儿园和村小进行常规和随访督导。督学们的工作相当繁重,开展督导时车旅费也不能及时报销(我县督导车旅费不是月报制,而是半年报一次)。局领导对督导工作重视不够,每月召开督导例会,邀请局领导参加会议,但是,他们都没有来参加一次例会。督导结果得不到很好的运用,对督导部门指出的问题重视不重视、整改不整改、落实不落实,基本上取决于被督导单位。以上多种原因,造成了责任督学督导工作热情不高。

二、加强责任督学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教育督导工作业务性很强,专业要求较高,应当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要求建设一支精干的专业化督导队伍。要制定责任督学遴选、聘用制度,建立严格责任督学的选拔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责任督学任职标准和条件,设置必要的进入门槛。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从源头上把好人员素质关。让那些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的人加入到责任督学队伍中来,这样才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同时要建立责任督学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责任督学日常工作跟踪、管理、考核,对于任职期内不能完成任务或履职不力的,要淘汰或交流岗位或退还原单位,保障督学队伍进出畅通,保持督学队伍的竞争力和活力。

(二)完善培训机制,加大责任督学的培训力度,提升责任督学队伍的专业性

目前,省、州两级对责任督学的培训力度还是比较大。但是国家级和县级培训开展得很少。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培训,不断提升责任督学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一是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所有新聘督学进行任前培训,培训与考核结合,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二是要建立学习交流制度,设立“学习交流日”,每月至少保证一天的业务学习交流时间。教育督导部门要在互联网上搭建平台,供责任督学沟通交流。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还应注重责任督学的实际督导过程中的技能培训。让每位责任督学都成为教育教学方面的专家,并能很好掌握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用自己的学术权威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去督导各级各类学校,让被督导学校或个人信服,真正做到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首先要切实保障责任督学的基本待遇。责任区工作经费要及时下拨,实行月报账制,做到专款专用,为督学责任区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保障。使责任督学工作者可真正安心工作,使督学工作成为人人都向往的工作。其次要赋予责任督学一定的权利。县级政府应制定出相相关的法规,明确督学的工作职权及范围,给予法律上的规定和认可。使督学从思想上获得一种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感觉。第三是要强化督学评估结果运用。为使督导工作有效果,就必须加大对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督导评估结果是督学工作的成绩和收获,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并加大对督导结果的运用力度,将教育督导结果与相关学校及单位领导的政绩真正挂钩,以此促使学校及相关人员更加积极地完成各自的工作。同时,将督学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和个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促进这些教育主体自觉主动地提高。

总之,新时代,新要求,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强责任督学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精干的专业化责任督导队伍,为更好地完成教育督导任务,推动教育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做出贡献。(供稿:凤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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