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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8-2019 学年度省示范性 普通高中网络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教育督导室 来源:未知 日期:2019-06-28 人气: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湘教督办〔2019〕45 号
关于做好 2018-2019 学年度省示范性
普通高中网络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工作规程(湘政
教督〔2014〕5 号),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 7 月对省示
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开展 2018-2019 学年度网络综合督导评估。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写总结汇报材料
认真总结本学年的办学情况,撰写总结汇报材料。总结汇报
材料内容为:上学年度专家指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本学年度
学校工作亮点和取得的新成绩、新进展;目前学校办学存在的问
题、不足和主要原因分析。材料字数在 3000 字左右。
二、做好学校自评工作
(一)完成对本学年办学情况的自我评价,撰写《自评报告书》。
对照《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37 项指标,逐项进
行自评记分,形成“2018 年-2019 学年 ××学校网络综合督导评
估自评报告书”。
(二) 按照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系统”《学校操作手
册》第 5 点 “评审插件”的操作要求,登录平台的“学校自评”插件,
进入“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综合评估系统”,在系
统相应栏目逐项填写好自评得分,上传得分佐证材料链接到三级
栏目并按系统要求保存。
三、撰写典型材料
认真回顾网评历程,总结网评对学校工作的推动作用,从网
评实施以来取得积极变化的各项工作中,选取 1-2 项(不少于一
项,最多两项)进步最明显、影响最大的工作,用有说服力的数
据和生动的事例,从创新工作思路、具体做法、取得的实效、产
生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每项工作 500 字左右的典型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请将总结汇报材料、自评报告书、工作典型材料统一上
传到平台的“办学方向-自我评价-发展自评报告”三级栏目中。
(二)请务必于 7 月 10 日前完成上述各项工作,7 月 11 
日“学校自评”插件关闭,不再接受学校上报系统材料,且不得修
改已上报材料。
(三)7 月 12 日-7 月 31 日为网上综合评估时间,请安排专
人负责,每天定时登录学校督导空间,查看专家留言,积极配合
专家做好综合评估工作。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6 月 17 日
抄送: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校址:湖南长沙岳麓区桃子湖路48号 邮箱:hnsdfz@hnsdfz.org 邮编:4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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