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附中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方案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23-11-07 人气:
       根据《湖南师大附中岗位管理动态调整办法》(第十二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开始,岗位晋级统一调整一般每3年开展一次,如出现因退休、离职、解聘或因职称异动等情况出现一定数量的岗位空缺,学校可依据岗位聘用条件以及最近一次岗位统一调整评议得分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即时调整。
       基于目前岗位空缺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 实施范围
       在学校2021、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统一调整中未进行岗位调整、且符合《办法》中所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与聘用年限要求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工作机构
1.设立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成员为:
组长:谢永红、黄月初
组员:陈迪勋、李春莲、苏建祥、廖  强、黄宇鸿、李智敏
2.下设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调整人员的资格审查、综合评议与结果推荐。成员为:
组长:黄月初
组员: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安排。
三、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空缺情况。
2.对岗申报与自评打分。
3.资格审查与综合评议。
4.教职工对评分结果进行确认。
5.学校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查与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拟聘名单。
6.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聘用结果。
7.结果公示。
8.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四、竞聘办法
根据《湖南师大附中岗位管理动态调整办法》(第十二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规定执行。
1.2021、2022年岗位统一调整(即2022年9月)之后职称(务)没有异动的人员,采用2021年原岗位评分结果,无需重新申报竞聘。
2.2022年岗位统一调整(即2022年9月)之后职称(务)有异动的人员,参照2021年岗位调整评分办法重新评分。
3.2022、2023年岗位统一调整(即2022年9月)之后新入编人员,参照2021年岗位调整评分办法进行首次评分。
4.学校根据最终评议结果与岗位空缺情况,同一岗位等级采取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的方式竞聘上岗。
说明:上述职称异动人员、新入编人员进行评分的有效支撑材料认定办法与计算时间与2021年岗位统一调整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五、日程安排
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岗位的调整与聘用工作同时实施。
11月7日,学校公示各岗位等级空岗数(见附件1)。
11月8-14日,教师个人对岗申报,填报《湖南师大附中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评分表》(见附件2)开展自评,并提交《评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至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11月15-17日,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评分。
11月20日,评分结果汇总公示,教师本人进行确认。
11月24日,校长办公会审定各岗位拟聘名单。
11月27-28日,拟聘名单公示。
公示无异议,学校将岗位聘用结果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申报要求
1.《湖南师大附中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评分表》由教师本人在附件下载后在电脑上完成填报再输出打印并签名,交纸质稿与电子稿。
2.提交材料前,请大家务必认真阅读《湖南师大附中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调整与聘用实施细则》(见附件3),对照各评分项目说明及申报材料整理要求,逐项打分,并按时提交申请岗位异动材料。
3. 2023年年满55周岁、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女教师,如计划在2023年退休,请一并提交书面退休申请。
七、其他
1.“双肩挑”人员岗位内部等级异动由学校决定调整与聘用,不参与自评打分。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湖南师大附中岗位管理动态调整办法》规定实行。
 
 
附件:
1.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2.湖南师大附中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评分表
3.湖南师大附中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调整与聘用实施细则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