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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师大附中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认定)推荐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中小学(含基层)正高级职称和省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认定)推荐工作,特制订推荐工作方案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我校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度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属于年度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办法》(湘教发〔2026〕35号(附件2)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指标分配

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现有岗位职数情况,经校党委会审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2026年度我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指标数为1个,学科不限;副高级教师推荐指标数不超过30个,申报学科不限;中级教师推荐(含评审和认定)指标数不超过14个,申报学科不限。

按照学校本年度职称评审职数,原则上正高级、中级教师职称等额确定推荐上报对象,高级教师按指标数1:1.5的比例确定推荐上报对象,具体推荐学科岗位由学校党委会议审定。

实行人事代理制教师不在指标数限制范围,由学校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与考评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中小学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教师任职条件以及符合中级教师认定的人员自主申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真实性承诺。

(二)学校推荐

1.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处、课程与教学处、德育与学生处、科研与教师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分别组织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职业操守、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进行综合考察。

2.组建教育教学考核测评工作组,负责制定考核测评工作方案,对申报参评人员近五年以来的教学工作量及工作质量、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工作情况及教育教学的获奖情况等进行考核测评。

3.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参照各类人员申报评价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向学校推荐拟参评对象。考核推荐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

4.学校党委会议审定考核推荐委员会提交的推荐结果,并按规定对拟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教学工作量、是否破格、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三)逐级审核

学校各相关部门对推荐参评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时效性进行再确认。

(四)实地考核

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对推荐正高级职称人员进行现场实地考核,并同步现场录制教学视频。

(五)省级评审

省教育厅对申报人进行材料复核,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专家评审环节。通过审阅材料、观看教学视频(仅限正高级)和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集中评审,综合平衡、择优确定评审拟通过对象。

四、日程安排

9月24日前,审定学校推荐工作方案并向教职工发布,动员申报。

10月8-10日,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评审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4、5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中级认定申报材料见附件6)。

材料提交地点:人力资源处资料室(执中楼211室)。

10月12-13日,学校组建教育教学考核测评工作组,组织审议考核测评办法,通知申报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开展教学测评与综合考察。

10月14日(周三)下午,召开申报述职暨民主测评会(参评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需进行口头述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0月15日,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综合评审,形成推荐意见。

10月16日,校党委会审定形成推荐结果。

10月16-22日,校内公示推荐参评人员信息(公示期:10月16日-10月22日下午5:00)。

10月23-26日,推荐参评人提交申报材料(相关部门指导、审核、协助申报人完善报送材料)。推荐参评正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交一个完整的教学案例供学校上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0月27-29日推荐参评人员网上申报“资格审查材料”,人力资源处网上审核申报材料。

说明:2026年度全省高级、中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资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详见附件3)和业绩评审材料(详见附件4)。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资格审查材料与业绩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网上申报途径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详见附件7)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10月30日,人力资源处上报参评材料。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有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即使评审通过,无论何时,上级部门将追溯追责并撤消相应职称与权益。

2.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将师德师风评价贯穿于推荐和评审全过程。

3.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员要加强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尤其是对于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及著作等材料要按照上级要求严把材料初审关。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中小学(含基层)正高级职称和省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6〕35号)(节选中小学教师系列).pdf            

附件3:职称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4:职称评审材料要求.doc               

附件5:评审相关表格.doc                 

附件6:中级认定申报材料及相关表格.docx                

附件7: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doc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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