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长沙市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20-05-14 人气:
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属学校,有关学校:
       根据《长沙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市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长沙市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市教育局中招办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市教育局中招办由基础教育处、学生工作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民办教育处等有关部门组成,中招办设在基础教育处。具体职责:发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审查和培训中考命题专家库教师,随机抽取命题教师;管理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颁发城区学校初中毕业证书;组织实施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等。
二、招生计划
1.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初中毕业生生源状况及高中发展规划制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民办学校、子弟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向市教育局中招办进行申报,经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后执行。
经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执行。确因生源变化需调整招生计划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中招办申报,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报名资格
学生必须在城区报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才有资格参与城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符合政策的直升生除外)。
1.城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统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2.具有长沙城区户口或房产,在外地就读需回长沙城区升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简称“外地回长生”),4月15日—4月30日登陆“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http://rxbm.csedu.gov.cn) 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并于5月6日-9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指定的地点(具体另行通知)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报名时须提供长沙城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学生学籍证明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材料。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在长沙城区取得初中学籍的,可以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等享受长沙城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后,要求入读长沙城区高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长沙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并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住证和参保证明至少一年),4月15-30日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http://rxbm.csedu.gov.cn) 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在征得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于5月6日-9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指定的地点(具体另行通知)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报名时须提供学生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本市居住证、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学生学籍证明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等。
四、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1.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指标生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学业成绩以及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网上进行填报。普通高中录取将分批按志愿进行,每个录取批次可以填报三个公办学校平行志愿;如果考生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或部分学校国际班,需及时与学校进行衔接,同时也要填报网上志愿。
职业院校(含五年制高职高专、高职高专中职部、城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录取同样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凡未进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
2.招收特长生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需面试合格后方能填报相应志愿。
3.志愿填报由学生本人完成,经学生、家长确认后,一律不再更改。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阻止学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或预录协议。严禁学校和教师违背学生意愿代替学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
(二)优惠政策
1.具有下列资格的考生,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如果出现同时享有多项优惠,取最高优惠项目,不重复计算。)
⑴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
⑵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凭所在军区或部队证明和市民政局的证明)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凭所在军区或部队证明)。
⑶公安烈士、一级至二级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凭公安部、教育部审定下发文件或通知)。
⑷因公牺牲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
⑸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
⑹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
⑺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和理综五科)进入排名前千分之一且未享受提高学业成绩等第者。
2.根据《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就读高中(含中职学校)优待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长沙市军人子女初中升高中优待审批表》,向所在部队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将优待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长沙警备区政治部核实,再由长沙警备区政治部于5月20日前统一提交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
3.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和《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人才发〔2017〕5号),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取得人才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A类国际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市级领军人才),其子女申请就读高中(含中职学校)优待的,4月30日前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按要求录入(提交)子女就读和升学有关信息,市教育局统一受理,核实资格后予以统筹安排。
4.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精神,对被认定为烈士、因公牺牲等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其子女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按政策享受教育优待。
5.除高层次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外,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校。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校后,学校于5月7日-9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审核手续。
6.学校将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第⑹⑺条和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子女除外)材料于5月20日统一交市政府政务窗口,市教育局中招办于5月28日-30日审核汇总,过期不予补办。
7.各初中学校必须将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反馈的符合优惠政策的学生名单,于7月3日-5日在校内公示。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和理综五科中单科成绩进入排名前千分之一名单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的同时予以公布。
8.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该考生的优惠政策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录取办法
市教育局中招办按照录取批次顺序,依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情况,结合考生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招生学校录取时,按照以下规则依次择优:
1.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2.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3.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
4.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等级组合。
5.按照顺序依次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单科等级。
(四)录取方式
1.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等多样化招生方式;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已被普通高中学校提前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2.职业院校录取
职业院校实行志愿填报、划线招生、择优录取,按学校类别和专业分批次进行录取。
五、有关情况说明
1.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教基厅〔2018〕4号)规定,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结果只能视为荣誉, 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2.为了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又兼顾创新拔尖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对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和理综五科学业成绩中单科排名前千分之一的考生,在城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一个较低科目成绩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提高等级仅限考试科目且不累计提高)。如果出现多个并列较低等级科目成绩,提高科目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和提前科的顺序进行。如果上述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为A,在招生录取时可以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惠政策第⑺条)。
3.长沙外国语学校、长沙市第十一中学艺术班和其他高中学校音乐、美术等特色班招生必须提前向市教育局中招办书面报告。经审批后,学校通过报刊、校园网等媒体公布招生方案,让广大考生了解学校特色班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录取时对学生专业素质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可以在招生录取前进行相关专业术科测试或面试(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考试),术科测试或面试成绩和入围名单,须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录取时将综合考虑面试结果和术科成绩。要求报考音乐、美术、幼师、旅游等专业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接受面试、体检和参加术科测试。
4.对符合录取条件且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学生,招生学校不得拒录。
5.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电子档案、网上录取,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招生,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均统一使用长沙市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考试信息电子档案。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电子档案的数据核对工作,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6.公办普通高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所辖区域内划定招生范围,保障本地适龄学生入学需求。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严禁以任何名目跨市州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严禁以任何名目跨县市区招生。各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依法依规招生。严禁学校违规提前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或发放预录通知书,凡没有办理录取手续和学校擅自突破计划自行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负责。
7.本通知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本通知城区指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和望城区;望城区自2020年起高中招生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行三年过渡期,望城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过渡期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
8.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
附件1:2020年长沙市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
附件2:2020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直升生实施办法
附件3:2020年长沙市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
附件4:2020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推荐生实施办法
长沙市教育局
2020年5月6日
 
 
 
 
 
 
 
 
 
 
附件1:
2020年长沙市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中招生多元录取模式,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根据《长沙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指标生资格
1.在城区同一所公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子弟学校小学升初中对口升学且在该校就读三年的子弟。
三、指标生计划分配
1.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城区公办初中和相关子弟学校。
2.每所学校原则上分配2所或2所以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指标生计划,其中一所为师大附中、市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四所学校中的一所,另一所为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中的一所。
3.师大附中、市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4所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毕业生数×(四所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毕业生总数),当分配到某中学的计划不足1时,不下达指标;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毕业生数×(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总数/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毕业生总数),当分配到某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不足1时,不下达指标。
四、志愿填报
具备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指标生志愿。已被确定为直升生的学生,不得再填报指标生志愿。
(一)宣传发动
初中学校于5月上旬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宣讲指标生录取实施办法,校内张榜公布本校的指标生计划,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被滚入学校划线计划。全市统一划定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填写、收取《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
    学生填写《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下简称《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每生限填一所对应指标生学校,两表各一式三份),填写时间5月26日-27日,学校收取《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各二份)的截止时间为5月28日上午。
(三)张榜公示
初中学校须于5月28日-30日在校内公示本校初中毕业生指标生志愿填报名单及志愿填报情况。
(四)汇总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学校于6月2日上午将《指标生志愿填报表》(每生一份)、《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每生一份),以及《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名册》(纸质、电子表格各一份)送交市教育局中招办。
五、学校预录指标生
(一)初中学校于7月31日上午到市教育局中招办领取《指标生提前录取排序册》。
(二)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填报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和《指标生提前录取排序册》,达到指标生最低控制线的按以下原则依次择优,确定指标生人选:
1.比较学业成绩等第;
2.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第;
3.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
4.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等第组合;
5.按照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单科等第;
6.比较学生初中三年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五次期末考试总成绩。
(三)校内张榜公示指标生预录排序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31日—8月2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要求及时上报。
(四)汇总上报
8月3日上午,初中学校将《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预录花名册》(纸质、电子表格各一份)、《指标生提前录取排序册》审定盖章后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六、审核录取
中招办根据各校指标生计划、指标生志愿填报表情况以及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指标生提前录取名单。
8月8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将指标生录取名单在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上公示。已被录取的指标生网上所填报的志愿无效,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七、工作要求
1.指标生的审核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特别关注。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任务。
2.凡已填报《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达到对应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且符合指标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放弃指标生录取。未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各学校只能在对口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相应的指标范围之内进行指标生的审核工作,不得扩大范围和比例。
3.初中学校在审查确定指标生时,应严格审查学生资格以及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等相关因素,严格按指标生择优原则确认。
4.在指标生的择优确认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如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指标生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县(市)指标生确认录取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九、本办法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
             学校(盖章)
学生姓名   性别   学籍号  
毕业学校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监护人姓名 与被监护人关系 联系电话
     
     
指标生志愿学校(高中)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系学生和家长自愿填写,学生、家长签名真实有效。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该生有填报指标生志愿资格。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1、根据《2020年长沙市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①全市统一划定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②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填报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和《指标生提前录取排序册》,按以下原则依次择优,确定指标生人选:比较学业成绩等第;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按照顺序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等第组合;按照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单科等第;比较学生初中三年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五次期末考试总成绩。③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被滚入划线计划。④凡填写了《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达到对应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且符合指标生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放弃指标生录取。
2、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市教育局中招办,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家长保存。

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
 
     学生__________自愿填报____________中学指标生志愿。 本人完全了解《2020年长沙市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以下具体要求:①全市统一划定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②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填报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和《指标生提前录取排序册》,按以下原则依次择优,确定指标生人选:比较学业成绩等第;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按照顺序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等第组合;按照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单科等第;比较学生初中三年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五次期末考试总成绩。③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被滚入划线计划。④凡填写了《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表》以及《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承诺书》,达到对应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且符合指标生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放弃指标生录取。如果本人达到以上条件,承诺由市教育局中招办提前录取到志愿学校,并放弃其他中学录取资格。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志愿填报名册
 
经审核,确定以下     人自愿填报              学校指标生志愿。
             学校(盖章)
序号 学籍号 姓名 序号 学 籍 号 姓 名
           
           
           
           
           
           
           
           
           
           
           
           
           
           
           
备注:指标生志愿填报名册按学籍号从小到大排序。
 
 
2020年长沙市城区指标生预录名册
经审核,确定以下    人为             学校指标生。
              学校(盖章)
序号 学籍号 姓名 学业成绩等第 综合素质
评价等第
         
         
         
         
         
         
         
         
         
         
         
         
         
说明:此表按照指标生择优录取原则从高到低排序。
 
 
附件2:
2020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直升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中招生多元录取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根据《长沙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城区中学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直升生资格
1.对口直升生
(1)微机派位到受援学校且连续在该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同一所委托管理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本校直升生
在普通完全中学本校初中部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指标分配
1.对口帮扶类学校指标。市教育局中招办对开展对口帮扶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对口直升生计划,受援学校的对口直升生指标数为微机派位且连续在该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8-10%。
2.委托管理类学校指标。在被托管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3%—5%对口直升托管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委托管理满6年的学校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第7年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3.完全中学初中部直升指标。直升完全中学高中部的指标数控制在本校初中部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
四、推荐录取程序
(一)计划下达
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受援初级中学、委托管理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符合资格的毕业生人数,按照对应直升类型下达其直升生招生计划。
(二)宣传发动
具有直升资格的初中学校于5月上旬召开毕业生及家长大会,宣讲直升生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公布本校的直升生指标数。
(三)综合测评
学校根据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劳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确定直升生拟定名单。
(四)张榜公示
各校于5月21日-23日三天在校内公示直升生拟定名单。
(五)志愿填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5月25日下发《长沙市2020年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学生及家长于5月25日填写《资格审查表》,5月26日上午10点前上交学校。
(六)汇总上报
各校于5月26日下午5点前将《2020年长沙市城区直升生汇总名单》(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和《资格审查表》报市教育局中招办。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网上公示
6月16日-18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在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上公示直升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6月23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发放直升生录取名册。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书面考试,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五、工作要求
1.直升生的推荐录取工作是我市中招改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特别关注,各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直升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2.各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直升生计划,在校内进行直升生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特别是民办和子弟完全中学,除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本校直升生政策外,还需让其知晓高中阶段的收费政策。
3.各初中学校在制定直升生推荐实施方案时,要全面考察学生初中三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发展情况,既要考察学生学业发展情况,也要考察综合素质和能力发展情况;不得在初中学校(或完全中学初中部)另行举行直升生招生考试。
4.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直升或放弃直升。凡违反政策,以承诺优惠等方式跟学生或家长签订的任何协议无效。
5.初中学校(或完全中学初中部)要科学制定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上报学校拟定名单应连同所有自愿填报直升生的学生名册以及综合测评详细情况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6. 学生和家长按规定填写《资格审查表》上交学校确定直升后,不得再作更改。直升生除因病、因残可以申请免考以外,均必须参加体育中考,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中考者,将取消直升生资格。
7.直升生录取结束后,学校可以组织直升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但不得组织进行高中课程内容的教学。
8.在直升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直升生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取消或者削减其下年度的直升生指标。
六、各县(市)直升生推荐录取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0年长沙市城区直升生资格审查表
 
姓  名   性别   学籍号  
毕业学校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父母或监
护人姓名
  联系
电话
 
   
直升对应普通高中学校  
班级推荐意见: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年级组推荐意见:
 
 
                      年级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查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是否同意直升对应高中: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2020年长沙市城区直升生汇总名单直升对应普通高中学校名称:                              
序号 学籍号 姓名 序号 学籍号 姓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直升生汇总名单按学籍号从小到大排序。

附件3:
2020年长沙市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特长生
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根据《长沙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自愿原则和择优录取原则。
2.城区各高中学校招收的特长生必须具备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特长生资格。
3.特长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网上填报志愿,若作为特长生被高中学校录取,则网上所填志愿无效。
二、招生范围
1.体育: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体操、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跆拳道、攀岩等;
2.艺术: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等;
3.科技:发明创造、信息技术、机器人、航空航天模型等。
三、招生对象
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体育、艺术、科技比赛中取得过优良成绩,或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具有某项发展潜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体育
①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者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中,田径比赛甲级队获单项前八名,乙级队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体操、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跆拳道、攀岩比赛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篮球、排球获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市级足球比赛甲组前八名和乙组前四名的主力队员。
②在省教育厅主办或者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和锦标赛中,以上项目获单项前八名的队员和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在2017、2018、2019年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省运会集训运动员为重点集训运动员。2020届重点集训运动员的初中毕业生需参加统一学业水平考试,可作为体育特长生优先录取。
③未达到以上基本条件而学生确具某项潜能,经高中学校专业测试拟入围,必须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资质测试,合格者具有特长生报名资质。
2.艺术
①在省、市“三独”比赛和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书法、美术比赛(含艺术展演活动书法、美术比赛)中,获市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②未达到以上基本条件而确具某项潜能,经高中学校专业测试拟入围的,必须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资质测试,合格者具有特长生报名资质。
3.科技
①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或参加长沙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长沙市青少年创客节竞赛,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②在省、市中小学机器人竞赛和全国、省、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市级二等奖(含二等奖)、省级和国家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③在全市中小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中获单项前六名的学生。
四、招生方式及程序
1.成立招生机构
招生学校成立包括校领导、中层干部、专业教师、教练、纪检干部在内招生领导小组。制定严密的招生方案,明确职责、流程、录取标准及工作要求等。
2.审核项目及计划
根据学校申请,结合学校传统项目和办学特色,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批特长项目并下达特长生招生计划(含分项目招生计划)。如学校个别项目招收人数不满,必须由学校向市教育局递交书面报告,审核同意后,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项目之间进行微调。
3.招生方案报备
招生学校的招生方案应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方案包含以下内容:招生领导机构名单、招生项目及分项目计划、评委组成及人数、录取标准、测试内容及评分细则、测试方式、测试时间及地点等。
4.公布招生方案
高中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于5月8日前报长沙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和基础教育处审定。各校招生方案经审核批准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学校于5月15日前在本校网站或校内醒目位置公示特长项目、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测试方式、录取标准等。
5.接受学生报名
具备特长生报考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凭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在5月16日-22日到招生学校报名。同一名学生多校报名的,必须在报名学校登记“原件在某某学校”。
6.遴选专业评委
招生学校要建立评委库,必须包括校内、校外专业教师。特长测试时,评委随机从评委库中抽取。每个项目评委必须为单数(5个或7个),由校内教师和校外教师共同组成,其中校内教师占比不超过60%。测试前,评委不得与学生见面,且必须封存手机。
7.开展专业测试
招生学校在5月23日-31日之间组织专业测试。学校应告知学生测试时间、测试项目、测试地点、测试内容、评分标准、录取标准等。测试时,学生分项目编号,评分表上只体现序号。分项目测试,测试过程中学生只报序号,不得报姓名和学校等信息,不得穿校服测试。每个项目测试全过程、全方位录像,测试结束后将录像资料硬盘交学生工作处查验(保存期1年)。
8.公布测试成绩
每个专业项目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必须当场公布测试成绩,并告知学生及家长。
9.组织资质认定
招生学校于6月1日之前将通过专业测试、拟入围但无相应获奖证书的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6月7日,市教育局对通过高中学校专业测试拟入围但没有相应资质的初中毕业生统一组织专业特长测试并予以公示。(具体安排和测试地点另行公布)。资质认定合格方可参与学校特长生预录。
10.审核入围名单
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特长生测试成绩确定特长生拟入围名单(不得超过本校特长生计划的200%),并按专业和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招生学校将拟入围名单,按照《2020年长沙市城区具备特长生资格学生花名册》造表,连同学生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校特长生入围名单公示材料于6月10日-12日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定(未按时上报者作弃权处理)。招生学校拟入围名单审定无误后,市教育局中招办于6月24日前在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上公示。
11.确定预录名单
7月31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下达以后,学校根据录取标准进行预录,预录名单必须在市教育局中招办公示的入围名单中产生,要认真核查学生中考成绩。学校与学生和家长签订《预录承诺书》,并于8月1日下午5:00前将《2020年长沙市城区特长生预录花名册》(纸质、电子表格各一份)和《2020年长沙市城区特长生预录承诺书》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审核。每名学生只能与一所学校签订《2020年长沙市城区特长生预录承诺书》,不得重复填报和录取。审核通过后,市教育局中招办于8月8日在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公示预录名单。
12.正式录取
8月中旬,市教育局中招办予以正式录取。已被录取的特长生网上所填报志愿无效,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已作为直升生和指标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高中学校特长生录取。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区县(市)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当责任,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解释和宣传,提出相应措施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招生自律,杜绝一切违纪违规行为。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批的特长招生项目进行,不得擅自增加招生项目。没有特长项目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招收特长生。
3.严格遵守招生程序。全市统一特长招生时间段,明确报名时间和专业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或延迟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发放拟入围名单、预录通知,不得提前签订预录协议。 
4.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特长生的报名、考核面试和录取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学校不得拒绝具有特长潜质的学生报名,对不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家长)要讲明原因,做好解释;招生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学校以特长生名义招收文化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文化考试;遵循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签订各种形式的招生承诺书。不得收取报名费、预录金;招生学校只能在市教育局中招办审定的入围名单内录取特长生,不得突破范围录取。要严格审查特长生的资格,确保特长生质量。特长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能有E等级。
5.建立公示制度。招生学校必须遵循“家长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开展特长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委要加强特长招生过程监督,强化工作组织和监督管理。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学校要积极配合督查组调查核实各类投诉、举报违规招生事件。
六、责任追究
1.校长和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私自承诺录取特长生,凡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学生特长生录取资格。如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
2.建立特长生招生监控评估制度。对学校所录特长生进行跟踪调查,对特长生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将削减其下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
六、各县(市)特长生招生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0年长沙市城区招生学校拟入围特长生花名册
 
经审核,确定以下    人具有             学校特长生拟入围资格。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序号 市学籍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特长项目 毕业学校
             
             
             
             
             
             
             
             
             
             
说明:1.学校具有特长生拟入围资格名单需严格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00%核定并在校内公示,不得突破。
     2.特长生拟入围资格名单需按特长项目(需细化,如器乐小提琴、器乐二胡等)逐个填写,各校将此表于6月10-12日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年     月     日
 
2020年长沙市城区学校特长生预录承诺书
 
学生__________自愿选择____________中学作为特长生方式提前录取。 本人完全了解《2020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以下具体要求:①坚持自愿选择原则,特长生需参加全市统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最低录取线不能有E等级。②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特长项目需要,确定录取标准。家长已知晓学校特长生录取标准。③特长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计划,将被滚入划线计划。④每位学生只能与一所学校签订《2020年长沙市城区特长生预录承诺书》,学校不得重复录取。⑤凡属招生学校认定的特长生预录人选,且填写了《2020年长沙市城区特长生预录承诺书》的学生,一律不得放弃特长生录取。⑥已作为直升生和指标生录取的,不再参与高中学校的特长生录取。
本人如果达到以上条件,承诺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进行审定,并放弃其它中学的录取资格。
家长联系电话: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0年长沙市城区学校特长生预录花名册
经审核,确定预录以下    人为             学校特长生。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序号 市学籍号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特长项目 毕业学校 中考成绩
               
               
               
               
               
               
               
               
               
               
               
说明:1.学校预录名单应严格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数上报,不得突破。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高中学校在入围公示名单中核定预录名单,按特长项目(需细化,如器乐小提琴、器乐二胡等)逐个填写,逐一查实中考成绩,务必保证学籍号和准考证号准确。此表于8月1日下午5点前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附件4:
2020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推荐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中招生多元录取模式,根据《长沙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教师公认的原则。
3.坚持从严推荐、从严审批、从严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初中阶段三年在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各方面特别优秀,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期间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学业考试成绩有明显失误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推荐教师资格及认定
享有推荐资格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师德良好,正直诚信,受到学生的爱戴和教师的认可。
2.在教学第一线的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五年以上的一线教学经验,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对被推荐学生的任教时间不少于一年。
3.积极支持和参与新课程实验,并有一定的实绩。是学校的骨干教师、专业引领者或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具备以上条件的教师,可向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认定后,报市(区)教育局审批备案。
四、推荐录取程序
(一)核实选定对象
享有推荐资格的教师,出于对被推荐学生的了解和信任以及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以本人人格和信誉作担保,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提供推荐的,可确定一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对象。凡通过走后门、拉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找上门要求被推荐的学生,推荐教师一律不得推荐。
推荐教师在确定被推荐对象的过程中,应仔细调查核实拟推荐学生的成长纪录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获取学生初中阶段三年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原始证据。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生初中阶段的表现作深入全面细致的了解。
(二)征求意见
推荐教师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必须正式找学生本人谈话,了解学生的理想、信念、性格、志趣,进一步核实考试失误的原因,并征求学生本人是否愿意披露考试失误原因的意见。凡不同意披露考试失误原因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学生,推荐教师应终止对其的推荐工作。
(三)起草推荐信
推荐教师根据调查核实以及征求意见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起草推荐信。推荐信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初中三年各门课程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以及个性特长等方面的情况,必须真实清楚地说明此次学业考试失误的原因。推荐信必须有力地论证考试失误的偶然性,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四)张榜公示
初中学校应将推荐教师的推荐信公示三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学校教职员工的意见。
(五)核准上报
推荐信经公示无异议后,连同学生初中各学年的终结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发展状况原始依据以及推荐教师的简历表提交学校核准后报市(区)教育局审定。
(六)审批录取
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上报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高中招生学校的录取意向,将被推荐学生的档案材料及推荐信转交高中招生学校。高中招生学校在综合考察被推荐学生的基础上自主录取。
五、工作要求
1.一名被推荐学生须有两名具有推荐资格的教师同时为其提供推荐信。两名推荐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进行调查了解,不得随意缩减程序。享有推荐权的教师,一年只能推荐一名本校初中应届毕业生。
2.凡推荐教师与被推荐学生是近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该教师必须回避,不得推荐。
3.推荐教师必须签订诚信协议,不得滥用推荐权。
4.市教育局中招办建立推荐生监控制度。凡发现在推荐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学生推荐生资格,取消该教师终身推荐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各县 (市) 推荐生招生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0年长沙市城区推荐生资格审查表
 
姓  名   性别   学籍号  
毕业学校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父母或监护人姓名   联系
电话
 
   
推荐升学高中学校  
推荐原因  
教师推荐意见:
                   
        
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教师推荐意见:
 
 
                   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家长意见: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被推荐升学的高中学校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注:需另附教师基本情况、诚信协议、推荐信、学生特殊情况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