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18-04-13 人气: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和湖南师范大学《关于重申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纪律规定如下: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课)作息纪律
        行政管理人员和职员作息纪律:实行坐班制,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10-17:40。早餐、中餐、晚餐就餐时间分别为8:00之前、12:00之后、17:40之后。
        教师上下课作息纪律:上课预备铃响(课前2分钟)教师到教室组织学生做课前准备,教师不得提前下课、不得拖堂;上、下课教师要施上、下课礼仪;上课期间教师不得接听手机。
        二、严格遵守上班期间工作纪律
        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职员要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严禁工作时间从事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
        三、严格遵守值班期间工作纪律
        值班人员不得脱岗、漏岗、离岗;值班人员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确保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不准置之不理或随意处置,不准迟报、漏报、瞒报;值班期间要填写好值班登记表。
        四、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教职工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和要求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认真做好会议笔记。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必须本人提前向会议组织者书面请假。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议秩序,进入会场后要按指定地点就座,同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严禁在会场接打电话,不准随意进出、随意离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其它事情。
        五、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工作纪律
        教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办事或因病、因事请假,要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填写《湖南师大附中教职工请假条》,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请假结束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行政管理人员和职员工作日外出要填写《湖南师大附中行政管理干部、职员工作日外出报备单》。
        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切实加强对分管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将加强对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工作纪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规定从2018年4月16日起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