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准备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20-02-17 人气: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和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湘教通〔2020〕27号)、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长沙市春季开学准备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教通〔2020〕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湖南师范大学的具体部署,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有的放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防控效力,全力做好学校延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防疫工作,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安全稳定。
二、总体目标
健全和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举全校之力、聚全校之智,坚决打赢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全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生命至上。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开学安全稳定最重要的任务来抓,严防死守、联防联控,在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推进开学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2.坚持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围绕延期开学到疫情平息时间段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四、工作重点
1.持续做好疫情排查摸底。在坚持和完善前段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做好排查摸底,确保排查摸底情况客观真实。开学前,各工会组、各班、后勤部门要以当日为时间节点,每天组织对师生员工和校内所有从业人员近16天健康状况进行动态排查,重点排查往返湖北,或与湖北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过的人员,排查摸底情况由德育与学生发展处汇总。所有师生员工必须如实配合信息摸排工作,如提供信息不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相关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将学校校长、党委书记签字认可的汇总情况按要求在每天规定时间之前报上级部门。综合排查摸底最新情况,分期、分批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编制开学安全提醒,要求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返校、离家前做好健康检测、返校路途注意安全防护,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居家隔离期内的师生员工和暂未返长的湖北籍师生员工一律暂缓入学或到岗;此类师生具体入学或到岗时间,根据湘鄂两地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2.全面落实师生健康监测。全面实行师生员工返校体温监测和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从开学当天起,学校每天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班主任负责学生、年级和处室负责教职员工、门卫负责进校人员的分工进行体温检测。全面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寄宿学生晚检制度,观察学生精神状态、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课情况。及时追踪因病缺课学生病情及诊治情况,做好追查登记。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组织就近诊治。患病学生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病毒感染的学生,须由就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经学校医务室查验确认后方可返校上课。
3.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开学前,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如实报告有关信息。广泛开展线上教学服务,统筹考虑在线教学计划,实现教师离校不离教、学生停课不停学。开学后,学校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讲座、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开学当天,学校组织一次集体心理辅导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提倡以电话、微信、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工作安排部署,暂停学校一切聚集性活动。适当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科学安排教学内容、时间、方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教学质量不降低。对延期开学后暂不能返校的学生,要通过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做好学生在线答疑和学习指导。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学校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技术支持,按要求对校内机械通风、取暖、饮水等设备,门卫室、教室、活动室、宿舍、食堂、配餐间、卫生间、地面、墙面等场所,门把手、桌椅、扶手、水龙头、文体活动用品和办公用品,公用洗衣机、洗手水池、便器、痰盂(杯)等清洁用具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教室、活动室、就餐场所、宿舍等师生主要活动场所每天上午和下午至少一次30分钟以上的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严格执行垃圾分类要求,设置专门的口罩回收垃圾桶,当日垃圾当日清除。指导学生勤洗手、多通风、多运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5.全力确保后勤服务质量。重视和加强学校食宿、交通等后勤管理。根据就餐学生人数和食堂就餐容量,科学安排学生分时段就餐,尽量减少集中就餐。加强食堂物资采购管理,科学安排膳食,保证学生营养,坚决禁止食堂涨价行为。严格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并按《食品留样记录表》进行登记。督促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查验人员和集体配餐单位的送餐人员工作期间戴口罩、手套,穿工作服,做好个人防护。学校校长、书记要经常深入食堂,了解师生伙食状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所有宿舍管理员必须持证(健康证明)上岗,坚守岗位,并按要求做好体温检测等个人防护。学生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应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和日光暴晒,提倡学生自备纸巾上学。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用更坚决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市、湖南师范大学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成立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准备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谢永红、党委书记黄月初任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由袁建光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总)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担当作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注重综合调度,强化工作保障。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的总体目标,加强综合协调,落实防控措施。各处室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包括返校、报到、教学安排、食宿管理等在内的开学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按有关规定配备专门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疫情防控、设施改造、物资储备和健康教育。加强与属地公安、市监、卫健、疾控、医院和社区等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医疗和生活条件保障等问题,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按规定设立医务室、留观室,配备体温计(或测量仪)、消毒洗手盆、移动式紫外线灯等专用设备及酒精、洗手液、84消毒液等消毒药械和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保证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3.健全防控机制,强化纪律保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和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省教育厅未发布开学时间之前,不得组织学生提前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集体活动和培训活动。省教育厅公布开学时间后,学校要及时将本校具体开学时间报市教育局、湖南师范大学、省教育厅同意后实施。制定和落实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疫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两案八制”,加强开学疫情联防联控。学校党委办公室、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对成绩显著的集体或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落实方案制度不力、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附件:
1.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教育教学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2.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校食堂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3.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4.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校门卫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5.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疫情防控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6.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7.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
8.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9.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0.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1.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12.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13.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风消毒制度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0年2月14日
 
 
 
 
 
 
 
 
 
附件1
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教育教学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20年长沙市春季开学教育教学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开学提示与排查
1.2月15日,学校统一编制开学安全提醒信息,多途径发送给学生及学生家长。信息主要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要求学生不提前返校、离家前做好健康检测、返校路途注意安全防护,引导学生和家长如实报告有关信息,并告知3月2日后,随时准备开学报到。
2.综合排查摸底最新情况,分期、分批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
⑴经前期排查无异常的学生,统一由年级组织各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确认、查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健康监测说明。
⑵经前期排查的患病但已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病毒感染的,由课程与教学处安排专门人员引导,持就诊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到医务室查验确认后办理复课手续。
⑶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居家隔离期内的师生员工和暂未返长的湖北籍师生员工一律暂缓入学或到岗。
⑷凡居住在市外或者因其他原因滞留在长沙市以外的教职员工、学生,暂时以3月2日为开学参照时间,提前作好出行安排,具体开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健康与心理教育
1.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德育与学生发展处指导心理教研组及医务室,将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内容,全面普及科学防范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防控方式,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对因疫情延期开学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未能如期复学的学生及家长,加大心理疏导和关怀力度,确保学生心身健康。
2.作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开学后,课程与教学处联合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分别指导生物教研组、医务室开展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讲座、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
三、教育教学与科研
1.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组织教学。
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实际做好教学工作的调整和安排。如有必要,学校将实行分年级、分时段开展错时上学、放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小班教学等方式灵活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⑵保障延期复学学生学习。对于因病不能按期到校或隔离期间不能随班就读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长沙市中小学在线学习中心的虚拟学校、虚拟班级或通过国家云课堂、腾讯空中课堂等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学校资源或引进资源。学校将加强对延期复学学生联系和指导,确保未复学期间“停课不停学”落到实处。
⑶组织对延期开学前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重点了解按教学计划教学的年级和班级学生学习效果,及时查漏补缺,实现与开学后教学计划的有机衔接。
2.加强教师教学常规督查,确保教师教学计划的有效落实,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课程与教学处加强教学统筹,联合信息技术处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教学辅助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优化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益,实现减负增效。不得因延期开学出现赶进度、超难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现象。
4.切实加强教育教研工作,课程与教学处要联合科研与教师发展处,加强对学科教学的精准指导,特别要加强各教研组的校本教研,根据复学后的教学进度和学情状况开展深度研究,指导各学科教学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教育质量。

附件2
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校食堂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20年长沙市春季开学学校食堂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操作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1.严格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操作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操作人员体温监测,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2.做好操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做好员工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4.保证员工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5.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二、原料控制与加工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6.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1.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2.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3.严格清洁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4.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供水管理
1.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2.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分餐用餐
1.分批次错时到食堂就餐,一张桌子只坐1人,不对坐不交谈,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
2.学校会议或活动不举行群体性聚餐。

附件3
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20年长沙市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
2.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长)不得进入学校。
3.所有寄宿生必须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寝室。
4.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自备纸巾上学。
5.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寝室配置的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
6.进入寝室前先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
7.不串寝室,不邀请非寄宿生或其他寝室同学进寝室。
8.禁止校外就餐,禁止叫外卖,禁止将盒饭、小吃带入寝室。
9.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生活老师。
二、宿舍门卫、生活老师管理
1.宿舍门卫、生活老师须经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2.综合学校疫情排查情况,进一步核实确认寄宿学生名单,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台账。
3.在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追踪制度的基础上,每天对寄宿学生进行回寝晚检,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4.按规定做好疫情收集,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值班校医。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学生,立即安排隔离,并启动应急预案。
5.利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做好健康教育,安排部署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学生会议和集体活动。
6.按规定做好学生公寓和公共区域清洗、消毒、通风等工作。消毒操作前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乳胶手套,长筒胶鞋等。消毒工作完毕,一次性口罩帽子喷洒消毒剂,充分湿润后放入垃圾筒,其它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100)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燥后备用。
7.保持手的卫生。每次工作完毕,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的水下洗手或用75%医用酒精擦拭双手1-3分钟。
8.服从学校安排,自觉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
9.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离岗、脱岗。
三、公寓管理
在开学前对学生寝室、公共区域清扫消毒的基础上,以日常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学生公寓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1.公共卫生区域应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学生自备纸巾。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实行小寝室长负责制,每天早晨、下午、傍晚离开寝室时要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保证室内长时间的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
3.楼道的窗户保持开启状态。楼梯、公共卫生间的地面、洗手台面、走道、室内地面及物体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是1:50)或75%的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员出入低峰时,消毒频次为每天两次。
4.楼梯扶手、各类开关、门窗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100)或75%的医用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员出入低峰时,消毒频次为每天两次。
5.垃圾及时清理下楼。生活垃圾采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1:100)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按照不可回收垃圾处理。每天定时收集,集中消毒后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桶、清运点、运输车辆、垃圾站必须随时消毒和每天终末消毒。
6.在学生公寓楼附近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粘贴明确标识,引导师生定点投放,规范废弃口罩分类处置,防止二次感染。
⑴废弃口罩要日产日清,每日收集运输不少于两次。建立完整的废弃口罩清运、消毒台账备查。
⑵普通师生的口罩可做普通干垃圾处置,将口罩密封后投入专用口罩垃圾桶。在转运前用84消毒液消毒处理后转运。
⑶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发热者佩戴的口罩密封后投放医疗垃圾桶,存医务室处置间,由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上门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7.学生公寓室内用紫外线灯照射进行空气消毒。
8.消毒注意事项:
⑴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和水的比例为1:100稀释。
⑵每天进行一次消毒,早晨出寝室前,由寝室长负责组织,用配置好的84消毒液对本寝室及所负责的公共区进行消毒,生活老师巡视并指导。
⑶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入内前应打开门窗通风至少20分钟。
9.每栋公寓楼一楼设置隔离室,配备感应龙头,手消毒剂、手套、体温计、纸巾或干手机等。隔离室内,空气,地面,家具等均应严格消毒并通风换气。随手关门,避免各个房间之间的空气对流,门窗关闭,张挂明显标志。
 
附件4
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校门卫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20年长沙市春季开学学校门卫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日常管理
1.学校保安须经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2.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备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校门及周边的定期巡查、出入登记。
疫情管控期间,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因公务确需进入校园的,值班保安应向学校领导报告确认,并进行监测体温合格后方可放行。
3.上学、放学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安排值班领导1人、值班老师1人、保安4人在校门口值班护学,进行体温监测,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未佩戴口罩师生进入校园。
4.开学前,加强与社区、街道的沟通,了解校园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桔子洲派出所、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5.完善物资保障,校门口按标准配备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体温监测仪、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
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监测异常师生的处理。
⑴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⑵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生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⑶对校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进行全面消毒。
2.发现不戴口罩师生的处理。
⑴制止不戴口罩的师生进入校园。
⑵对不戴口罩的教师,由保安提供口罩,就近安排到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校工作。有意不带口罩的,由学校依规处罚。
对不戴口罩的学生,由保安提供口罩,通知家长带回家中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校学习。
⑶对校门口主要通道和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处理。
3.发现体温异常、不戴口罩师生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的处理。
⑴师生闯入校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制止,并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校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
⑵学校对擅自闯入校园的师生依规处理;对擅自闯入校园的外来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⑶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
⑷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
 
附件5
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疫情防控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妥善应对。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调度我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付,处置果断,最大程度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破坏性。
2.分类管理,逐级负责。学校将师生员工进行分类管理: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袁建光负责学生线、工会谭伟负责教职工线、后勤与保卫处李智敏负责临聘人员线。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启动内部应急预案。学校在属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预案开展工作。校长作为突发公共卫生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第一时间向岳麓区卫健局(区卫健局88999585,区疾控88940746)和岳麓区教育局(谢志辉13787211858)、长沙市教育局(廖学文18607311126)报告。
 3.从严从紧,抓小抓早。在全国未解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警报期间,凡是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均要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不论涉及多少人员,均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暂时隔离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并协调医疗疾控部门迅速确诊疑似人员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根据确诊情况再采取相应措施。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突发情况发生后,防控领导小组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各工作组各成员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不留空档,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特别要紧密依靠卫健和疾控部门,主动接受其专业指导和业务指挥。
五、指挥体系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永红、黄月初
副组长:苏建祥、陈迪勋
成  员:李春莲、蔡任湘、莫晖、伏炎安、黄宇鸿、张宇红、李文昭、周大勇、李智敏、袁建光、谭伟、蔡忠华、宁静、付小红、李迎春、万红梅、李勇、陈淼君、李海汾
六、处置程序
1.先期处置。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隔离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消毒。学校在首次报送信息时提请岳麓区卫健局(88999585)和岳麓区疾控中心(88940746)及时介入处理。
2.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尽快掌握情况,在15分钟内进行向所在岳麓区卫健局和长沙市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3.现场组织。校长为先期处置责任人,负责学校内部人员、经费、车辆的安排、调配。当上级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服从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4.事态控制。学校要积极配合岳麓区卫健局和疾控部门处理突发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和隔离。根据卫健和疾控部门专业意见,报请主管教育部门研究是否停课。
5.信息发布。所有对外信息,须经属地政府组织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情况发生学校及有关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避免失真信息所引发恐慌情绪。
6.善后处理。在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基本得到控制后,学校要做好家长、学生等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对受到心理影响的学生,要安排心理老师对其做好心理疏导;对在突发事件中不幸遇难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好理赔和家属安抚工作。同时,要迅速恢复事发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七、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学校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强有力的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启动预案,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2.物资保障。完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能及时供给。
3.经费保障。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要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八、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责任人有以下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1.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隐瞒、缓报、谎报、漏报的个人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事件的组织处理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3.事件发生后,上级对事件组织调查时,不予配合、弄虚作假、设置障碍或授意他人作假的。
4.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本校出现或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6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疫情及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做到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保障全校师生健康,特制定学校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谢永红、黄月初
副组长:苏建祥、陈迪勋
组  员:袁建光、李智敏、李钊、宁静、付小红
李迎春  李勇、陈淼君、李海汾
疫情报告人:宁静(校医)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为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报告情形
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⑵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需逐级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传染病病人;凡是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均要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2.上报单位
岳麓区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88940746)和长沙市教育局,若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同时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报告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在15分钟内进行向岳麓区卫健局和长沙市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三、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按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班主任→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初步筛查→校领导→疫情报告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岳麓区疾控中心  88940746
岳麓区卫健局    88999585
岳麓区教育局    谢志辉13787211858
长沙市教育局    廖学文18607311126
四、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病人数、患者流行病学接触史、旅居情况、发病时间、班级分布、主要症状、诊疗情况、重症或死亡情况等。
 
附件7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
为加强学校晨午晚检工作,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
一、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师生的晨午晚检工作,校医宁静(电话:18684680987)为学校晨午晚检技术负责人。
二、学生晨午晚检工作由各班班主任负总责。具体分工为:晨检由班主任负责,午检由每天下午第一节授课老师负责,晚检由生活老师负责。负责老师对检查数据进行核实并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三、学生晨午检。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每天早晨7:20、中午13:55开始由各班班长对到班学生进行体温测量,生活委员负责登记体温检测结果,结合观察和询问等方式,了解学生出勤、健康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有无发热(红外体温测量仪超过37.3℃)、咳嗽、咽痛、黄疸、腮腺肿大、皮疹、腹泻、眼结膜充血等症状。一旦出现上述症状班主任应及时登记并联系家长,同时报告医务室进行保护性隔离。所有的晨午检登记表统一由班级生活委员送至教学楼指定的收集箱。年级生活部长以年级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交校医及时核查,以确保对疑似、患病学生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学生晚检。各公寓大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由生活老师和公寓门卫对晚自习后回寝的寄宿生列队进行体温测试,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值班医生,及时处理。
五、年级组负责对年级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进行晨午检,对晚自习在校值班的老师进行晚检,若教职员工有体温异常,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应立即向校医报告,并报年级组长。各处室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分别由医务室及物业公司进行晨午检及晚检,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医务室。
六、校医每天应根据晨午晚检情况及时汇总,如发现聚集性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疫情报告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
七、因晨午晚检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应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8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为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群体性疾病,减少疾病传播,保护学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应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问明病因(就诊医院及具体诊断),填写《学生因病缺勤追踪登记表》,并及时交学校医务室。
二、学校校医接到报告后,如怀疑患病学生为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核实,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患传染病学生的早发现。
三、学校校医每天应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汇总表》,若发现聚集性或互传染病疫情时,应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向岳麓区疾控中心、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长沙市教育局报告。
四、学校校医每月3日前应将上月学生《因病缺课汇总表》报送至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附件9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或蔓延,特制定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到相关医院就诊、治疗,不能来校上课、学习,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持由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到学校课程与教学处办理相关复课手续。
三、课程与教学处委托学校医务室查验复课证明,确认后由课程与教学处开具学生复课到班通知,安排进班上课。
 
 
附件10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学生的健康管理,促进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对高一新生开展特异体质摸底调查,对调查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各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二、安排好一年一次的学生体检工作。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学生,学校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学校为学生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校医组织学生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校医负责整理、统计学生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学生体检表。
三、开展每学期两次的,一年四次视力检测工作。建立视力电子档案,按要求上报数据。针对视力不良的学生督查管理好视力。开展保护视力等一系列眼健康宣教。
四、开展学生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五、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流行季节,做好开学时的摸底排查工作。每天组织对师生员工和校内所有从业人员近16天健康状况进行动态排查,重点排查往返湖北,或与湖北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过的人员。
六、全面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寄宿学生晚检制度,观察学生精神状态、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课情况。及时追踪因病缺课学生病情及诊治情况,做好追查登记。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组织就近诊治。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患病学生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传染性可复课的学生,须由就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经学校医务室查验确认后方可返校上课。
七、全面落实师生健康监测。全面实行师生员工返校体温监测和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学校每天指定专人负责,分班或分年级对师生员工和进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附件11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卫生检查工作,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一、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负责环境卫生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后勤与保卫处负责物资准备与垃圾回收。学校医务室室负责技术指导。班主任老师为班级负责人,年级组长为年级负责人。
二、废弃口罩管理与检查。师生废弃的口罩应投放到定点收集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丢弃在班级、办公室等其余的垃圾桶中。定点收集废弃口罩的垃圾桶由后勤与保卫处安排专人放置和回收,学校医务室提供技术指导。年级学生干部于大课间、新闻收视、晚自习眼保健操时对各班级的口罩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老师和校级干部随时抽查,发现班级废弃口罩不按规定投放的或直接投放到班级垃圾桶中的每发现一个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1分。
三、开窗通风管理与检查。按学校要求关闭空调并打开门窗通风,上午、下午、晚自习各开窗通风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新闻收视、晚自习眼保健操时必须处于开窗通风状态,气温高于15℃时,应整日开窗通风。年级干部对各班开窗情况进行检查,不按时开窗通风和违规使用空调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2分。
四、教室消毒管理与检查。班主任安排专人负责消毒液的使用与管理。按学校要求定期喷洒消毒液,有工具房的教室班级配备洗手液,做到勤洗手,规范洗手。年级干部每天检查,发现班级消毒液和洗手液无人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1分。
五、常规卫生管理与检查。按照要求高标准做好每日小扫与每周大扫除,特别注意要保持教室干燥,地面干净,桌面整洁,勤倒垃圾,工具房不得堆放杂物。年级干部每日按要求检查各班常规卫生,不合格的扣除0.1-0.2分。
六、年级学生干部负责各年级的管理与检查工作,年级组长汇总后交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组织校级学生干部随时进行抽查,将结果与年级结果汇总后,每日形成报告,全校通报。
七、疫情期间,各年级、班级应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对于不按规定执行本制度并且多次通报不进行整改的班级,取消各项年度评优资格。
 
附件12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为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学生防病防疫意识,特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一、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每学期制定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方面的健康教育计划。
二、特别重视传染病防治。对于传染病,每学期应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性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病种的宣传教育。
三、构建立体教育途径。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展板、主题活动、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多类型、多角度的健康教育。
四、发挥学校医务室功能。校医负责每学期学生健康教育计划、宣讲、总结等工作,特别在疫情背景下要加大宣讲力度,确保宣讲实效。
五、不断总结提升教育实效。每次健康教育结束后,特别是重大疫情背景下的教育,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方案、讲案、通知、小结、照片等,整理存档,不断总结提升教育实效。
 
附件13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风消毒制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引导师生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特制定学校通风消毒制度。
一、学校环境通风消毒要求
1.加强教室、寝室、办公室、公共教学场地、食堂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
2.各年级各班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室、寝室、办公室的通风工作和消毒工作,杀灭病原菌,从根本上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3.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每天保持通风2小时以上,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两至三次。
4.各班每天早中晚各一次用喷雾消毒剂,喷洒教室,进行对教室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公共教学场地、楼道、厕所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后勤与保卫处安排专人每天早中晚各一次进行。
6.寝室的消毒工作依照《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实施。
7.食堂的消毒依照《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春季开学学校食堂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实施。
二、个人卫生要求
1.全体师生应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注意个人卫生。
2.全体师生饮水必须自带有盖的水杯。
3.保持寝室房间的通风换气。 
4.咳嗽和打喷嚏时不要正对别人。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如有不适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