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附中关于开展“长沙市中小学 首批卓越教师”遴选推荐工作方案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18-03-27 人气: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长教通[2018]12号)(附件1)及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首批卓越教师遴选方案)的通知》(长教通[2018]25号)(附件2)文件精神,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机构
 成立湖南师大附中“长沙市中小学卓越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待定)。
二、遴选范围
全校在职一线教师。
三、遴选指标
市级学科带头人2-3人、优秀骨干教师3-5人、教学能手3-5人。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交愿意担任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并自觉履行职责的申请。
2.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评审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选,确定拟推荐的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3.专家遴选
长沙市教育局成立长沙市中小学卓越教师队伍建设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参选对象进行评选,评选通过的名单报长沙市中小学卓越教师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审定通过
评选结果经长沙市中小学卓越教师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审定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正式授予长沙市学科带头人、长沙市优秀骨干教师、长沙市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并发放证书。
五、遴选认定条件
详见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首批卓越教师遴选方案)的通知》(长教通[2018]25号)(见附件2)文件第四款规定。
六、工作时间安排
3月23日(周五),召开校长办公会,审定工作方案。
3月27日(周二),向全校发布申报通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3月30日(周五)前,个人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3),报送地点:校办公室(二)。
4月3日(周二)前,校办公室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4月4日(周三),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人进行初选,确定拟推荐人选。
4月9日(周一),校长办公会审定推荐人选。
4月9-13日(周一—周五),校内公示。
4月16-20日(周一—周五),校办公室组织参评人员完善参评材料。
4月23日(周一),学校报送参评材料。
学校按照分配名额和有关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及种类,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报送推荐对象参评材料及各类信息资料。
 



附件1:长教通〔2018〕12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园长)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和《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长教通〔2018〕25号 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队伍遴选方案


附件3 提交材料种类及要求
 
 
 
湖南师大附中
         2018年3月20日